2021年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公开引进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快速发展,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和《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9〕4号)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和社会发展需要,拟公开引进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等奖的2021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名,具体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较高,专业知识扎实,2021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
4.参加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段学科与引进计划的学段岗位相对应。
5.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须与引进计划的岗位相对应。
6.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引进全过程。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时,学校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学校电话通知)
每个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要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电话通知。
4.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对优秀毕业生引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附件:1. 《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应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
2. 《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1届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