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校级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为助力教师的专业成长,促进我校校级课题成果的推广和共享,规范科研课题的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11月下旬对已经立项的校级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年立项和2022年立项申请延期结项的校级课题。
二、报送材料
1.结题鉴定评审书。
2.研究成果:课题的最终完成形式为研究总报告。报送的研究成果必须资料详实,有科学依据、问题分析、对 策建议,文字应在5000字以上。课题研究内容与立项课题题目不相符者不予鉴定。
3.成果附件(调研报告、研究工作总结、问卷调查、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等)、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以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
4.查重报告:申请人需自行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可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paperpass网等进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30%,否则不予受理。
三、报送要求
将上述所有结题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 2022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教科研管理办公室(810室),同时电子版发至电子信箱:zlh-1025@163.com(邮件主题:2023校课题结题+主持人姓名;每个课题的结题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四、课题结题方式
课题结题方式采用专家集体结题。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召开鉴定会,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形成意见并填写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见《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课题结题鉴定评审书》)。
鉴定专家组由5人组成,其中,从学校学术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聘请的专家应占五分之三以上。专家签字需本人真实签名,不能代签。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下一年度的课题立项资格:课题研究成果中发现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未按时完成已立项课题且未提交推迟结题申请者;课题完成质量欠佳未通过鉴定者。
本次结题鉴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
202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