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阳光招生”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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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地进行,特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严格招生管理程序

录取工作按照规定的政策、办法和程序进行。执行网上录取、退档、信息发布、信访接待等工作流程,使录取工作在规范的制度下和严格的监督下进行。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承担招生工作,校外无任何招生报名点。

三、公开一切应该公开的信息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电话、报纸和网络,及时公布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

四、做好招生咨询服务工作

我校设有专人、专用电话、招生微信公众号和招生专用快手号,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咨询。

五、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纪检监督

招生期间,由学校纪检部门进驻录取现场,对招生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六、严格遵守招生禁令严禁有偿招生

严格遵守相关文件精神。承诺在招生宣传过程中面对生源学校教职员工、班主任和老师,禁止有偿招生。

七、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收费

我校严格按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各项收费均在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到校报到时,由校财务科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和项目收费,收费标准及项目在招生简章和学校公示栏中公布。

监督电话:0539-2198576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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