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 安全隐患排查奖励举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范围
学校的校舍及建筑工程等设施设备、消防、用电、用水、用气、交通、饮食、饮用水等安全隐患,欺凌暴力、打架斗殴等事件,私存乱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抽烟喝酒,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网络舆情等意识形态问题,其他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二、举报主体和形式
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特别是各班安全员)、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均有权对校内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时间、地点、隐患情况和行为人等。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秩序。
举报可采用书信、电话、当面举报等方式。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部门和人员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由学校安全保卫科受理各类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学校安全保卫科,房间在办公楼112房间。
举报电话:0539--2198110 (举报办公室)
13805395625(李老师),13853900875(蒋老师),
13562988800(张老师),18354999924(黄老师)
举报邮箱:lycxabk@163.com
举报信箱,设在办公楼一楼。
四、举报受理程序
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
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保卫科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保卫科复查和存档。
五、奖励措施
举报隐患经查基本属实的,在处理后,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方式包括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学校设立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基金,有关支出经批准从中列支。
(一)学生奖励
1.举报学生所在班级当周班级常规管理加1-3分。
2.每学期末评比“安全小卫士”,发给奖状,并记入档案。在各级各类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安全小卫士”的同学优先考虑。
3.举报3-4级安全风险隐患的,经审核批准后可以发放50-100元的奖励;举报1-2级安全风险隐患的,经审核批准可以发放100-1000元奖励。特殊情况报经领导或上级批准处理。
(二)班主任奖励
1.列入班主任年度考评的一个项目,加分的具体分值视班内学生举报的次数与价值决定。
2.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安全小卫士”同学人次多的班级优先考虑。
(三)教职工奖励
1.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
2.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精神鼓励。经审核批准后可以发放50-100元的奖励。
3.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加5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经审核批准可以发放100-1000元奖励。
4.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并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安全隐患的,在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中加5 -10分,年度考核、称职评聘同等条件下优先。特殊情况报经领导或上级批准处理。
5.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
说明: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不再予以奖励。
(四)校外人士奖励
对于校外关心学校安全的家长、来客,发现校园隐患的适当给与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附件:
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违法违纪行为举报书
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
2021年12月
附件:
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违法违纪行为举报书
欢迎对学校的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和学校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提出自己的建议,并对影响学校及师生安全的行为(破坏消防设施:应急灯、逃生指示灯、消防栓、灭火器等;破坏校舍及设施,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别是宿舍内吸烟、喝酒,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物品;校园欺凌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并为您保密。
举报电话:安保科(办公楼112室)2198110 13805395625
学生科(办公楼103室)2198160 1379391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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