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校级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首页    公示公告    关于2020年校级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确保校级课题按时、规范、高质量地完成,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10月对已经立项的校级课题集中进行结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立项的校级课题。

二、报送材料

1.结题鉴定评审书。

2.研究成果:课题的最终完成形式为研究总报告。报送的研究成果必须资料翔实,有科学依据、问题分析、对策建议,文字应在5000字以上。课题研究内容与立项课题题目不相符者不予鉴定。

3.成果附件(调研报告、研究工作总结、问卷调查、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等)、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

4.查重报告:申请人需自行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可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paperpass网等进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30%,否则不予受理。

三、报送要求

1. 将上述所有结题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 2020年10月13日前报送至教科研管理办公室(818室),同时电子版发至电子信箱:zlh-1025@163.com(邮件主题:2020校级课题结题+主持人姓名;每个课题的结题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2.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要在规定报送时限之前(10月13日)提出延迟结题书面申请(附件1),并说明原因。

四、课题结题方式

课题结题方式一般采用专家集体结题。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召开鉴定会,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形成意见并填写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见《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课题结题鉴定评审书》)。

鉴定专家组专家人数一般为单数,不少于5人,以5-7人为宜。其中,从学校学术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聘请的专家应占五分之三以上。专家签字需本人真实签名,不能代签。经审核为非专家本人签名的,该课题结题结果无效,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课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下一年度的课题立项资格:课题研究成果中发现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未按时完成已立项课题且未提交推迟结题申请者;课题完成质量欠佳未通过鉴定者。

本次结题鉴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2020年9月15日

校园动态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