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校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的通知
在职党员要积极亮明身份、主动报到,下沉社区、服务一线,参与社区、小区治理和志愿服务,居住在兰山区所属社区的在职党员首次线上及线下报到、其他县区线下报到要于 10 月 25 日前完成。
1.线下报到。在职党员领取并填写《在职党员社区报到证》,持《报到证》到居住社区报到。社区党组织接洽登记后,由党员本人将社区盖章后的回执单带回,交至学校备案。
每名在职党员每半年至少到居住地社区(小区)开展 1 次志愿服务活动。具体可开展以下活动。
1.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积极参加社区和单位组织的志愿服务队伍,主动认领志愿服务岗位,参与社区组织的公益宣传、人文关怀、社会事务等志愿服务活动。
5.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示范、积极引导居民自觉遵守居民公约、小区公约等社会规范,履行责任义务,提高文明素质。配合上级党组织的安排与部署,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
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工作表现情况纳入党员积分量化管理,进行量化考核或定性评价,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及时发现培育、总结推广。
2021年10月15日
23-09-27
24-03-28
24-03-26
24-03-25
24-03-21
24-03-20
24-03-19
24-03-19
24-03-16
24-03-13
24-03-13
24-03-11
24-03-09
24-03-09
24-03-08
24-03-06
24-03-05
24-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