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校级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规范我校科研课题的管理工作,促进课题负责人提高课题完成质量,多出优秀成果,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10月下旬对已经立项的校级课题集中进行结题验收。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立项的校级课题。
二、报送材料
1.结题鉴定评审书。
2.研究成果:课题的最终完成形式为研究总报告。报送的研究成果必须资料详实,有科学依据、问题分析、对策建议,文字应在5000字以上。课题研究内容与立项课题题目不相符者不予鉴定。
3.成果附件(调研报告、研究工作总结、问卷调查、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等)、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以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
4.查重报告:申请人需自行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可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paperpass网等进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30%,否则不予受理。
三、报送要求
1. 将上述所有结题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 2021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教科研管理办公室(810室),同时电子版发至电子信箱:zlh-1025@163.com(邮件主题:2021校课题结题+主持人姓名;每个课题的结题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2.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要在规定报送时限之前(10月20日)提出延迟结题书面申请(附件1),并说明原因。
四、课题结题方式
课题结题方式采用专家集体结题。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召开鉴定会,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形成意见并填写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见《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课题结题鉴定评审书》)。
鉴定专家组专家人数一般为单数,不少于5人。其中,从学校学术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聘请的专家应占五分之三以上。专家签字需本人真实签名,不能代签。经审核为非专家本人签名的,该课题结题结果无效,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课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下一年度的课题立项资格:课题研究成果中发现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未按时完成已立项课题且未提交推迟结题申请者;课题完成质量欠佳未通过鉴定者。
本次结题鉴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
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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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立项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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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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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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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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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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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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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变更课题负责人 □改变成果形式 □改变课题名称 □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 □延期半年 □延期一年 □自行中止课题 □申请撤项 □调整经费预算 □变更课题组重要成员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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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意见: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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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事由(延期须写明课题以往延期情况、课题进展情况、已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变更课题负责人须写明新课题负责人的研究方向、职称、相关领域近5年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等情况;变更课题组重要成员须写明其研究方向、职称。如写不下请另加页)
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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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注:1.请将《变更申请表》及时报送教科研管理办公室。
2.变更申请以收到教科研管理办公室的回复为准。